(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中并在线上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3)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纸质版投标函。取消评审环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投标人只需在电子响应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本项目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该公告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三十条、三十三条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