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潴龙河治理工程(高阳段)垃圾处理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3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卓诚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阳县卓诚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保定市高阳县。 建设规模及内容:潴龙河左堤博士庄、崔家庄村段堤坡以及陈村分洪道南圈头、史家佐、周家辛庄、延福屯村段堤坡及近堤大坑的垃圾进行清运至具有正规消纳能力的处理厂进行消纳,将垃圾筛分后按照环保相关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处置,保障不产生二次污染。 计划工期:1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水利、环保等行业相关标准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2)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施工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垃圾消纳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垃圾消纳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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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员工。(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7 09:00至2025-04-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3)评标专家以“远程、异地、分散的方式”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高阳县卓诚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邓世杰,电话:0312-6609500;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魏文学,电话:0312-3018869,邮箱:hbxtzbdl@163.com。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高阳县水利局
电话: 0312-6627892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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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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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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潴龙河治理工程(高阳段)垃圾处理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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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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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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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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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卓诚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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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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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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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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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锦华街道宏润大街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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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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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智慧谷科技产业园C4-3座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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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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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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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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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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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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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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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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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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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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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660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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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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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3018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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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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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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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3018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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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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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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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xt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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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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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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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河北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文学
电话:13456782021 / 0312-301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