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025年铁岭市京抚线(高速北出口至铁开界段)修复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5年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5〕3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铁岭市京抚线(高速北出口至铁开界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5〕217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省计划投资 ,招标人为 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国道京抚线铁岭市铁岭县境内。路线起于高速北出口,终于铁开界,设计桩号为K820+000-K832+771,全长12.77公里。实施范围包括对原路面进行修复性养护及维修部分破损交安设施等附属设施。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路面结构、综合附属设施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154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5月3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10月31日),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1)或(2)项要求:
(1)独立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根据各自承担的施工任务分别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②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业绩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7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工程(含路面)施工,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工程(含复合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注:①改扩建是指改建、扩建、改扩建;养护维修是指维修改造、大修、中修、修复性养护,但不包括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微表处、热再生、稀浆封层等预防性养护,下同。②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③同一个企业业绩可以同时满足业绩1、2的要求。
|
主要人员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委任的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的规定,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 2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份额不得低于成员方。联合体牵头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确认。联合体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如A和B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且A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则:“投标人(或联合体或联合体投标人)”是指AB构成的整体;“牵头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是指A;“成员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是指B;“联合体一方”是指A或B;“联合体各方”是指A和B。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6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5 发布单位: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183392201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