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市前锋区智慧传媒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安市前锋区智慧传媒新型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前区发改项目〔2025〕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鑫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鑫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前区发改项目〔2025〕2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2.2项目概况:建设智慧传媒信息化服务平台及配套工程,包括1套4K超高清融合生产能力平台、1套超高清+高清同播系统、1套全媒体移动直播系统3个子系统在内的智慧传媒系统建设以及1套公共服务平台、1套大数据分析系统、1套公共文化信息服务平台、1套便民生活信息服务平台和1套数字文化云库5个子系统在内的数字文化系统建设。对部分现有配套设施进行适应化改造。将戏剧、曲艺、传统工艺等传统文化转化为数字格式,以新质生产力赋能前锋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该项目不涉及新增算力。
2.3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后续服务期限:竣工验收合格止。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蓝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其他设计工作内容和后期服务。
2.5标段划分: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2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近 / 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4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网址:https://gasggzy.cn/)—“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6日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2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鑫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4楼
邮 编:638019
联 系 人:官老师
电 话:0826-288986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鑫鸿大楼303室
邮 编:638019
联 系 人:胡老师
电 话:136 9618 573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5年04月2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发布单位: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13696185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