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
1.各供应商应按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相关要求,在上传文件时,须将相关的内容按规定传至指定的模块内,若因供应商未按要求上传相关内容至指定模块内,致使评标小组在评标时未能在相应模块内发现相关内容而导致误评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包括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采购需求论证及专家评审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