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明安镇人民政府漫水桥修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明安镇人民政府漫水桥修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包头市达茂联合旗明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包头市达茂联合旗明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472-8421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商会大厦1-2110室
联系方式:0472-6237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0472-6237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