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金凤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凤栖湖公园配套道路共计9条,具体情况如下:
①凤举路东段起于凤举路(重大段),止于凤霞路路口。道路总长958米道路标准路幅为26米,双向四车道,因受道路纵坡限制,道路设计车速为30km/h。
②凤霞路起于环一路路口,止于现状高龙大道,道路总长1035米;道路标准路幅均为26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①、②号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次干路。
③环一路起于凤霞路,交后止于凤霞路,道路线形呈环形。道路总长1305米,全线含两座桥梁。
④凤琴路东段起于现状新洲大道,止于金剑路道路总长366米,全线含一座桥梁。
⑤横一路起于环一路,止于风霞路,道路总长433米。
⑥纵一路起于环一路,止于横一路,道路总长379米。
⑦A线起于现状高龙大道,自南向北延伸止于B线,道路总长106米。
⑧B线起于规划金玥路,止于凤霞路,道路总长989米,全线含桥梁一座(上跨新森大道)。
⑨C线起于现状高龙大道, 止于凤举路东段,道路总长460米:③-⑨号项目道路标准路幅均为16米,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建设同时完善照明、交通工程、综合管网、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
2.3 þ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37000万元
þ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27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间的:边坡监测、深基坑水平位移监测、深基坑竖向位移监测、周边位移(水平净空收敛)监测、地表下沉监测、墙(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墙(坡)顶垂直位移监测、拱顶下沉、变形点监测,及国家标准和地方规范要求开展的全部相关工程监测等服务内容(注:中标单位以实现监测效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为目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监测方案,实施、完善监测点设置,合理调整监测频率和监测期数,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按实结算)。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服务期:完成项目施工阶段、竣完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应进行监测的全部服务。本项目计划工期为360日历天,从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算,如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不符的,服务期以实际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测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