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九台段、双阳至伊通段建设项目
原水管线及燃气管线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九台段、双阳至伊通段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九台段、双阳至伊通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0】24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九台段 双阳至伊通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吉交审批函[2021]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贴及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90,招标人为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原水管线及燃气管线迁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高速公路主线124.841公里(其中农安至九台段93.191公里,双阳至伊通段31.65公里),农安连接线3.467公里,德惠连接线5.549公里,九台连接线3.65公里,农安至德惠辅道39.157公里。
2.2 标段划分、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标段
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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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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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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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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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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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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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水
管
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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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
德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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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
农安至九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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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原水管道拆除;新建阀门井8座,排气井3座;农安支线新建管线2688m,德惠支线新建管线752m,管径均为DN1000,管材采用涂塑复合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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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Q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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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
气
管
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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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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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
农安至九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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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燃气管道拆除;新建螺旋缝埋弧焊钢管(L415M,PSL2)D323.9X8高压燃气管道共480米,管道引自原燃气管道,设计压力为4.0MPa,新旧管道连接点采用带气作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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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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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
农安至九台段
及农安连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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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燃气管道拆除;新建螺旋缝埋弧焊钢管(L245M,PSL2)D377X7燃气管道共251米,管道引自原燃气管道,设计压力为1.6MPa,新旧管道连接点采用带气作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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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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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
农安至九台段
及农安连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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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燃气管道拆除;新建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100)管SDR11共282米,管道引自原燃气管道,接点设计压力为5KPa,新旧管道连接点采用带气形式作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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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现场实际确需迁改的、产权人要求完成的、本项目施工涉及的全部相应工程迁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程,临时占地、永久占地,管线迁改及其配套设备的施工和安装(含设备采购、焊接质量及压力管道报监、无损检测、清管、试压等)、专项验收配合、调试及试运行,相关交接手续办理等工作以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2年10月1日~2022年11月30日,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满足以下资质、业绩、项目经理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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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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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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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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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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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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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水
管
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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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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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1月1日起(以竣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市政给水(或排水或中水)管线工程的施工(或拆迁)业绩。
注:提供市政综合工程业绩的,还应提供发包人证明材料,证明市政综合项目中包含上述给水(或排水或中水)管线工程;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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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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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Q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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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
气
管
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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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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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1月1日起(以竣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市政燃气管线工程的施工(或拆迁)业绩。
注:提供市政综合工程业绩的,还应提供发包人证明材料,证明市政综合项目中包含燃气管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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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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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市政综合工程业绩的,还应提供发包人证明材料,证明市政综合项目中包含所投标段要求的管线工程。
(2)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均应为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还应附相应的职称证书、岗位证书、注册证书。合同实施期间未经发包人允许上述人员不得更换。项目管理团队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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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1个标段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内,下同)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等资料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须按套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1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6.3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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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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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G102(洋浦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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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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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畏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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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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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431-8055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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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鑫、刘世远
电话:0431-84552020、886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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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鑫
电话:13637883540 / 0431-84552020、88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