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南区低碳产业园医院设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和所投产品(采购清单中被标注为医疗器械的)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家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备案凭证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行政中心B座
	
	
		联系方式:13947331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久兴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海达街博洋汽修东侧入口2楼
	
	
		联系方式:15849305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久兴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584930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