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经济开发区东城新区消防救援站备勤公寓燃气管道接入、入户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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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喀什经济开发区东城新区消防救援站备勤公寓燃气管道接入、入户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采购文 件,并于 2025年11 月17 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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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S(CS)-2025-23
项目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东城新区消防救援站备勤公寓燃气管道接入、入户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04万元
最高限价(元):18.04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东城新区消防救援站备勤公寓燃气管道接入、入户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万元):18.04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 15 日历天完成施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 级或者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 级(注:新证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在有效期内的新证、旧证均允许)。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具有依法缴纳2024年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税收良好记录证明,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未满一年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0)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在新疆建设云平台可承揽业务;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提供上述网页个人页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线下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 11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于 2025 年11月17 日 11:00(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 年 11月 17 日 11:00 (北京时间)喀什市蓝鲸湾大厦B座7楼704室
地点:喀什市蓝鲸湾大厦B座7楼704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喀什市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7699820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忆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蓝鲸湾大厦B座7楼704室
项目联系人:蒋奚瑶
联系方式:15569589920
发布单位:新疆忆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15569589920 /